河南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叫响全国

作者:邓 浏览(94)

来源:河南日报

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呢?”6月3日,商丘市睢阳区古城司法所,27岁的所长助理赵文文笑迎来访群众,她的另一个身份是名律师。去年11月,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,我省启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,200名像赵文文这样的年轻律师在100家司法所“上岗”。

日前,司法部在河南安阳举行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推进会。作为这项工作首批试点省份,我省在会上介绍经验,律师与司法所的“双向奔赴”得到大家高度评价。

 以“三双原则”促“同频共振”

去年12月,家住新乡市延津县文岩街道的崔某某到司法所求助,他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处于植物人状态,但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却没到位。刚到该司法所锻炼的律师张豪接待了他。随即,联系司法鉴定机构确定伤者伤残等级、帮助整理证据清单、协助申请法律援助……在张豪和司法所人员努力下,伤者获赔86万元。“签订和解协议那一刻,我体会到了人民律师的职业荣光。”张豪说。

“新手律师”上路需要引领帮助,司法所呼唤专业人才打通为民服务“最后一米”。基于此,省司法厅启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试点,探索青年律师政治引领、作用发挥、扶持保障机制,赋能基层法治综合机构建设。

“确保新入职律师在司法所安下心、留得住、干出彩,我们确立了‘三双原则’。”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负责人介绍,报名需经司法所和律师“双方自愿”,收入补助有地方司法局和律所“双重保障”,个人发展由司法所和律所“双导师培养”,以此推动律师成长与司法所建设“同频共振”。各地司法局也将试点工作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点面结合推动工作走深走实。

为青年律师补上“为民大课”

在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,何某和郑某因小事推搡闹到司法所。“两位大哥别冲动,为这点小事闹别扭不值当……”在新入职律师李晓晴的耐心劝解下,二人握手言和。基层司法所面对的多是这样的“家长里短”,但这些却是新手律师的“必修课”。“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,我更理解了什么是律师的‘执业为民’。”李晓晴说。

“新入职律师在司法所锻炼,是过业务关,更是过思想关。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鲁建学说。在日前举行的全省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培训班上,律师们到红旗渠现场参观、实地体验,从红旗渠精神中感悟职业初心,“法治为民”成为他们口中的高频词。

把普通话变成河南话、把生硬法条变成大白话,在与群众促膝交流中、在倾听社情民意中,青年律师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、能力本领得到提升。

为基层治理注入“源头活水”

到司法所锻炼是“炼钢”不是“镀金”。我省明确新入职律师需参与指导调解工作、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、参与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“七个参与”,确保锻炼不走过场。

基层司法所承担事务多,人员配备普遍紧张,专业性不足,群众咨询法律问题,经常得往律所等专业机构“转一手”。“如今,律师与我们‘肩并肩’,不仅壮大了队伍,还能为群众提供‘直通车’式的法律服务,提升了司法所‘法律服务超市’的底气。”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经八路司法所所长张婷婷说,在这里,新入职律师深度融入社区管理,助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。

专业律师下沉,法律服务提质。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目前,我省新入职律师已开展普法宣传785场次,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606件,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194人次,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969条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7件,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。

“下一步,省司法厅将以‘大司法行政’理念为引领,强化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保障,实现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法治建设互促共赢,打造河南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品牌。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、厅长贺振华表示。(记者 周晓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