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

作者:邓 浏览(106)

来源:新华网

    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、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